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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如下的演示例子,让读者对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的计算有更为直观清晰的认识。

2025-09-06

例:2011年7月10日生效的判决书确定,债务人应于十日内支付本金10000元,期内利息1500元(计算至2010年5月20日),逾期利息(以10000元为基数,自2010年5月21日至实际履行日止按年利率8%计算)。债务人于2016年11月8日清偿所有债务。

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你算对了吗?

2025-09-06

重点是如何确定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迟延履行期间”。如是,利率是既定的,即日利率万分之一点七五。因此,只需确定“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加倍部分债务利息的计算就迎刃而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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