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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收账公司​当债权人只申诉担保人而法院又将主债务人追加为被告时,是否应当变更统辖法院为主债务人所在地的法院?

佛山收账公司当债权人只申诉担保人而法院又将主债务人追加为被告时,是否应当变更统辖法院为主债务人所在地的法院?

 关于主合同和担保合同选择统辖的法院不一致的,应当依据主合同承认统辖,是指主债务人和担保人一同作为被告的诉讼,因两个合同承认统辖的法院不一致而适用主合同承认统辖地的情况。因而,当主债务人和担保人一同被提申诉讼时,应当以主债务人所在地承认统辖法院。而当债权人只申诉担保人而法院毕竟又将主债务人追加为被告时,因为此刻统辖法院现已承认,即便主债务人和担保人的所在地不一致,因法院现已受理了债权人关于担保人的诉讼,故不宜再行变更统辖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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