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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收账公司特定情景下,行使吊销权债务人可先到先得佛山收账公司特定情景下,行使吊销权债务人可先到先得 虽然无法定优先受偿权,但实务中确有部分债务人对吊销返还的财产利益按照先到先得的原则获得清偿。这是由于: 1、债务人已获得收效法律文书或申请强制履行 债务人在提起吊销权之前或一起提起债务诉讼的,可在获得吊销权和债务诉讼的收效法律文书后,通过强制履行,实质大将吊销的财产利益归属于自己,获得事实上的优先受偿。 2、无其他债务人或其他债务人未建议债务 履行程序中,法院通常是没有义务也无法告诉到其他债务人的。即使进入参加分配或履行转破产程序,也无法保证所有债务人均被告诉到。而其他债务人,要么还未获得关于债务的收效法律文书,要么不满足参加分配或履行转破产条件,要么爽性不知道吊销权案子状况,未能在这期间建议债务。形成事实上无其他债务人建议,行使吊销权的债务人对吊销返还财产优先受偿的成果 基于此,了解其他债务人的案子进展状况,有助于债务人对吊销权行使后获得清偿比例做出预判,进而做出于己有利的诉讼计划和策略。 本文由佛山收账公司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