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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收账公司拒还房贷成被告 离婚债务怎样划分?西安收账公司拒还房贷成被告 离婚债务怎样划分? 因未准时偿还银行借款,一对离婚夫妻被银行告上法庭。近来,七里河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金融告贷合同纠纷案。 案情回忆:借款买房后离婚拒还款 杨某与妻子雷某为购买婚房,向某银行借款23万元,并以所购房子作为典当办理了挂号手续。后杨某与雷某在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挂号手续,并在离婚协议中约好房子归杨某一切,借款由杨某担任偿还。但离婚后,二人累计逾期6期未还款,拖欠本金9万余元及利息2千余元,银行遂将二人诉至法院。 法院判定:离婚不清除一同还款责任 法院以为,杨某二人与银行签定的《个人购房告贷/担保合同》系当事人两头的真实意思标明,且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应确认合法有用,当事人应全面实施合同责任。某支行在合同签定后向依约向指定账户足额支付了出告贷项,现已实施了借款人的合同责任。杨某夫妇二人作为告贷人未按合同约好方式如期实施还本付息责任,构成违约。杨某与雷某在借款发放后办理了离婚挂号,两头对婚内债务的担负作出了清晰约好,也无法对立某某支行要求杨某、雷某实施还款责任的权利,只能在承担还款责任后再依据两头离婚时的约好另行追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法条规定,判定原告某支行与被告杨某、雷某签定的《个人购房告贷/担保合同》项下告贷提早到期;被告杨某、雷某向原告某某支行偿还告贷本金、利息、罚息及复利;若被告杨某、雷某未实施本判定第二项确认的付款责任,则原告某支行有权对已典当的被告杨某名下的房子拍卖、变卖或折价所得价款在典当合同约好范围内优先受偿 法官释法:夫妻债务怎样处理? 主审法官标明,夫妻一同债务不因离婚而清除责任。即使离婚协议约好债务由一方承担,债权人仍有权要求两头偿还。债务人清偿后,可依据离婚协议向另一方追偿。本案中,房贷归于婚姻存续期间的一同债务,二人须一同实施还款责任。 本文由西安收账公司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