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收账公司典型案例:母亲持儿子出具的借单向儿子和前儿媳主张一起还款未获支撑

西安收账公司典型案例:母亲持儿子出具的借单向儿子和前儿媳主张一起还款未获支撑

 根柢案情:王某与李某于2012年3月成婚,1年后离婚。后王某的母亲张某以王某出具的,载有“鉴于王某和李某没有满足才能将首付款及相应中介费算计100余万元交齐,故由王某之母张某借给二人100余万元。如在往后婚姻中王某和李某出现任何问题导致离婚或分财产等事宜,二人须在处理相关手续前将100余万元全款偿还张某。王某2012.4.25”等内容的《承诺书》,将王某和李某诉至法院,要求王某和李某一起偿还100余万元告贷。王某赞同偿还,并称其得到李某赞同后代李某在承诺书上签名;李某以不知情为由不赞同偿还。

 裁判成果: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与王某、李某三人身份联络特别,张某与王某系直系亲属联络,王某与李某亦触及离婚实践,王某与李某在调停离婚时亦明确标明无对外债务。因此,关于张某向法院提交的由王某单方向张某出具的《承诺书》,因该《承诺书》的构成时刻难以判定,一起短少李某自己的签名,故法院认为该《承诺书》证明张某与王某、李某之间树立民间假贷联络的证明力较为单薄。据此,终审驳回了张某诉讼请求。

本文由西安收账公司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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